资阳简报第八期
摘要: 简报第八期
简 报
(第八期)
资阳市工程机械服务管理所编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
无证经营、酿成苦果
据悉: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富二村二队李xx、王xx之子、谭xx之夫、李xx之父,年仅24岁的李高志,于2013年5月1日上午9时40分在资中县发轮镇枣树村(资中县网络公路工程改造朱大路段)操作无牌无证车主(闵xx,身份证号码:51102619790822xxxx,电话:151968088xx;王xx,身份证号码:51102619731128xxxx,电话:139829552xx;曹xx,身份证号码:51018119870823xxxx,电话:186288685xx)的挖掘机时,李高志连挖掘机一同翻在该路段22米高的砍下,导致车毁人亡的重大安全事故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。
由于车主系无牌无证经营(既未登记上户,也没有买保险),事故发生后,资中县交通局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,因赔偿责任多方当事人存在着较大争议,善后事情至今无法得到解决,(死者遗体于5月16日进行了火化,其他的赔偿补偿还无法落实)。
由于三位车主的违规操作,不仅给自己带来上百万经济损失,同时也让年迈的李xx、王xx失去了优秀的儿子,谭xx失去了优秀的丈夫,特别是让不到1岁的李xx连爹都还喊不明,就永远的失去了父亲,这个五口人家的经济支柱彻底没有了,不言给这五口之家带来的灾难有多大;对资阳经济事业的科学发展、安全发展、快速发展与构建和谐资阳、幸福资阳、经济资阳造成了巨大的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