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大型公共建筑、高层建筑、森林、水上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,包括:
1)消防灭火救援特种车辆技术与产品,如:消防高压大流量灭火车辆,高层消防供水设备,照明、排烟、特种破拆、隧道与轨道救援车辆,履带式消防车辆相关技术和产品,消防高压大流量灭火车辆等;
2)航空特种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,如:直升机灭火救援技术和设备,固定翼飞机专用灭火技术与设备,无人飞行器在灭火救援领域的相关技术和设备等;
3)水上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,如:水面和水下搜寻、救护技术和设备,水面灭火技术和设备,水陆两用灭火救援设备等;
4)燃油惰气灭火装备,主要用于大型火灾、瓦斯燃烧事故的处理,产气量不小于500 m3/min。
2、起重、挖掘、钻凿等应急救援特种工程机械,包括:长臂挖掘机(臂杆长不小于19 m,最大挖掘深度不小于14 m,斗容量不小于0.5 m3,挖掘机自重27.6 t左右)、推土机、铲运机、压路机、破碎机、打桩机、工程钻机、凿岩机、平整机、翻土机等。
3、通信指挥、电力恢复、后勤保障等应急救援特种车辆,包括:救援宿营车(车辆长度不小于9.5 m,最高时速不低于90 km/h,座椅数不少于10个,可展开为床铺,具备淋浴设施和车载卫生间);移动式供电车(能够提供钻机、大型水泵等所需电力,具备集成化的电压转换、自动控制和配电功能,能将电网输入的35 kV电力转换成10 kV和6 kV两种输出,额定功率达到3 150 kVA)。
4、破拆、切割、疏堵、提升、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,包括:有毒有害气体智能排放系统及设备,井下快速抢险掘进机,破拆工具成套设备,液压轻便救援支架,强磁抢险堵漏工具,排水设备,井下轻型救灾钻机,救援提升机,井下高压起重气垫,液压扩张钳等。
其中,破拆工具成套设备,包括:手锤、钢钎、电钻、电锯、油锯、断线钳、张紧器、液压剪等;排水设备,如矿用潜水泵、矿用排沙潜水泵、矿用应急排水钢管及快速接头、矿用耐酸潜水泵、应急排水高压软管等;井下轻型救灾钻机,快速打孔救援,孔深200 m以上,最大拆件质量小于60 kg;大口径救生钻机,钻探深度500 m,口径?椎720 mm,抢险使用;救援提升机,包括葫芦、萦具、浮桶、绞盘、撬棍、滚杠、千斤顶。
5、应急物资投放伞具和托盘器材,包括:降落伞、缓冲底盘等。
6、因灾损毁交通设施应急抢通装备及器材,包括:公路应急装配式钢桥(最大跨度81 m)、公路应急机械化桥(最大通载60 t)、公路应急路面(最大通载55 t)、水上应急机动栈桥(最大承载60 t)等。
7、公共交通设施除冰雪机械及环保型除雪剂,包括:超低温条件下可快速发挥融雪作用的环保型融雪剂,公路快速除冰设备,5 t及以上清雪铲车。
8、港口漂浮物应急打捞清理装备,包括:紧急处置港口航道及其他水面漂浮物(如浒苔、蓝藻、死亡生物、溢油、垃圾等)的高效打捞、拦阻、清理装备,保护航行和水环境安全装备等。
9、港口危险化学品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,包括:应急打捞设备、起重船、应急发电机组、自动导向攻泥器、水下遥控机器人、饱和潜水系统、污染水域潜水作业装具等。
10、船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装备,包括:红外、遥感、卫星监视监测设备,围控、吸附、清除设备及器材,水上处置作业服务,高分子吸附技术与材料,浮油回收技术与装置,含油废弃物焚烧技术与设备,含油泥沙的油分离技术与设备,溢油现场油水分别回收治理装备。
11、突发环境灾难应急环保技术装备,包括:热墙式沥青路面地热再生设备(再生深度0~60 mm),无辐射高速公路雾雪屏蔽器,有毒有害液体快速吸纳处理技术装备,移动式医疗垃圾快速处理装置,移动式小型垃圾清洁处理装备,人畜粪便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,禽类病原体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,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专用仪器等。
12、反恐技术与装备,包括:特种车辆,无人机,排爆设备及各种器材,定向爆破器材,反恐救援、作战和训练装备等。
1)消防灭火救援特种车辆技术与产品,如:消防高压大流量灭火车辆,高层消防供水设备,照明、排烟、特种破拆、隧道与轨道救援车辆,履带式消防车辆相关技术和产品,消防高压大流量灭火车辆等;
2)航空特种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,如:直升机灭火救援技术和设备,固定翼飞机专用灭火技术与设备,无人飞行器在灭火救援领域的相关技术和设备等;
3)水上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,如:水面和水下搜寻、救护技术和设备,水面灭火技术和设备,水陆两用灭火救援设备等;
4)燃油惰气灭火装备,主要用于大型火灾、瓦斯燃烧事故的处理,产气量不小于500 m3/min。
2、起重、挖掘、钻凿等应急救援特种工程机械,包括:长臂挖掘机(臂杆长不小于19 m,最大挖掘深度不小于14 m,斗容量不小于0.5 m3,挖掘机自重27.6 t左右)、推土机、铲运机、压路机、破碎机、打桩机、工程钻机、凿岩机、平整机、翻土机等。
3、通信指挥、电力恢复、后勤保障等应急救援特种车辆,包括:救援宿营车(车辆长度不小于9.5 m,最高时速不低于90 km/h,座椅数不少于10个,可展开为床铺,具备淋浴设施和车载卫生间);移动式供电车(能够提供钻机、大型水泵等所需电力,具备集成化的电压转换、自动控制和配电功能,能将电网输入的35 kV电力转换成10 kV和6 kV两种输出,额定功率达到3 150 kVA)。
4、破拆、切割、疏堵、提升、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,包括:有毒有害气体智能排放系统及设备,井下快速抢险掘进机,破拆工具成套设备,液压轻便救援支架,强磁抢险堵漏工具,排水设备,井下轻型救灾钻机,救援提升机,井下高压起重气垫,液压扩张钳等。
其中,破拆工具成套设备,包括:手锤、钢钎、电钻、电锯、油锯、断线钳、张紧器、液压剪等;排水设备,如矿用潜水泵、矿用排沙潜水泵、矿用应急排水钢管及快速接头、矿用耐酸潜水泵、应急排水高压软管等;井下轻型救灾钻机,快速打孔救援,孔深200 m以上,最大拆件质量小于60 kg;大口径救生钻机,钻探深度500 m,口径?椎720 mm,抢险使用;救援提升机,包括葫芦、萦具、浮桶、绞盘、撬棍、滚杠、千斤顶。
5、应急物资投放伞具和托盘器材,包括:降落伞、缓冲底盘等。
6、因灾损毁交通设施应急抢通装备及器材,包括:公路应急装配式钢桥(最大跨度81 m)、公路应急机械化桥(最大通载60 t)、公路应急路面(最大通载55 t)、水上应急机动栈桥(最大承载60 t)等。
7、公共交通设施除冰雪机械及环保型除雪剂,包括:超低温条件下可快速发挥融雪作用的环保型融雪剂,公路快速除冰设备,5 t及以上清雪铲车。
8、港口漂浮物应急打捞清理装备,包括:紧急处置港口航道及其他水面漂浮物(如浒苔、蓝藻、死亡生物、溢油、垃圾等)的高效打捞、拦阻、清理装备,保护航行和水环境安全装备等。
9、港口危险化学品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,包括:应急打捞设备、起重船、应急发电机组、自动导向攻泥器、水下遥控机器人、饱和潜水系统、污染水域潜水作业装具等。
10、船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装备,包括:红外、遥感、卫星监视监测设备,围控、吸附、清除设备及器材,水上处置作业服务,高分子吸附技术与材料,浮油回收技术与装置,含油废弃物焚烧技术与设备,含油泥沙的油分离技术与设备,溢油现场油水分别回收治理装备。
11、突发环境灾难应急环保技术装备,包括:热墙式沥青路面地热再生设备(再生深度0~60 mm),无辐射高速公路雾雪屏蔽器,有毒有害液体快速吸纳处理技术装备,移动式医疗垃圾快速处理装置,移动式小型垃圾清洁处理装备,人畜粪便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,禽类病原体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,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专用仪器等。
12、反恐技术与装备,包括:特种车辆,无人机,排爆设备及各种器材,定向爆破器材,反恐救援、作战和训练装备等。